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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民:“我保證村裡再不發生此等情況。”
黃副隊長:“這樣吧,人我先帶走去與張少巡核實清楚後,你再找我們局領導。”
孫傳武開始紅眼圈:“王書記,你要我找肖大炮。我找肖大炮,他說三炮他難得跑,可我這路又只等放炮,就通了。我也沒犯什麼罪啊!”
新民:“隊長說要你去你舅子家核實情況,也是應該的,那你先去吧,把事情核實清楚再說。”
民警前後一個,孫傳武夾在中間,還穿著一雙草鞋,兩件髒衣服。
孫傳武堂客葵珍跑回來,攔住,不讓帶人走。一民警:“你趕快走開,我們在執行公務,別把你也帶走。”
葵珍:“傳武,你犯了什麼罪?”
孫傳武:“沒有。我去舅子家說個事就回來了。”
葵珍:“你也換件衣,那樣子,天黑了,冷的。”
宜沙鄉派出所審訊室,孫傳武和張少巡兩人坐在各自的條凳上。一民警在唸《巖門縣民用爆破物品管理安全管理暫行辦法》。民警:“為了進一步加強民用爆破物品安全管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民用爆破物品安全管理條例》,《爆破安全規程》等多種法律法規,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法。”
所長辦公室,新民和所長、黃副隊長在聊。
新民:“那張少巡到底是從哪裡弄來的危爆物品?”
王所長:“他說還是很早以前修公路時找人要的三個雷管,六筒炸藥,一節導火索。”
新民:“他家再沒有了嗎?”
王所長:“沒有啦,我們也清查了一下,的確沒有。”
黃副隊長:“不管怎樣,它構成了私藏危爆物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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