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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前,在甘州府(今甘肅省張掖市)出了一件怪事。

一般來說,一樁官司,只有一個原告、一個被告。

這件事,之所以說它是怪事,就是兩個人打官司,都說自己是原告,要控告對方。

時間過去很久了,這兩個人的真實姓名,已經沒有人記得的,案卷也已遺失,無從查考,這裡就用張三和李四來稱呼他們吧。

話說這天,張三李四兩人,一起來到了甘州府張掖縣的衙門,擊鼓鳴冤,要控告對方。

張掖縣令升堂問案。

按照慣例,他問誰是原告?誰是被告?

張三搶先說:“我是原告!我要控告李四造謠汙衊,敗壞我的名聲!”

李四也不甘示弱地說:“我才是原告!我有事實、有證據,還有人證!我要控告張三不講信譽、耍賴皮,想侵吞我的財物!”

張掖縣令感到非常驚奇!

自從做官以來,他審理的案件,沒有一千,也有八百了。還從來沒有遇到過,同一個案件中,互為原被告,要控告對方的怪事呢!

不由得心起好奇,詳細地訊問案由。

原來,張三和李四,是嫡親的表兄弟。

前些時,張三帶著妻子去塞外謀生,李四在家也沒有什麼好的事情可做,就跟著他們一起去了。

一路上風餐露宿、晝行夜歇的不停趕路。

這一日,來到了甘州府的東邊幾十裡,因為急於趕路,錯過了投宿的驛站。

無奈之下,只好硬著臉皮連夜趕路。

奈何月黑風高,慌不擇路,幾人匆忙之中迷失了方向,找不到前方的路了。

幾人如同沒了頭的蒼蠅一樣,四處亂竄。忽然在路上遇到一人,穿著打扮像個僕人,但身上衣服卻也亮麗貴氣,想必他的主人家一定是富貴人家。

張三和李四連忙上前問路。

僕人奇怪地問道:“天早就黑了,你們如此匆忙趕路,是有什麼急事嗎?”

張三做了個揖,說道:“實不相瞞,我們也不是有什麼急事,只是無意中錯過了投宿,只能連夜趕路。誰知屋漏偏逢連夜雨,走到此處又迷了路。還請老哥給指條明路!”

那僕人貌似恍然大悟地說:“原來如此!這是一條偏僻的小路,平時很少有人走的。我說怎麼有這樣一群人走過來呢!原來是迷路了啊!”

李四也央求道:“請老哥給我們指明方向!我們感激不盡!”

那僕人說:“天色已晚,此處又人跡罕至,我擔心即便是給你們指了路,只怕沒多久,你們又迷了路!”

張三不由焦急不已:“那如何是好啊!”

那僕人熱情地說:“我看不如這樣:我主人家就在這附近不遠,你們今晚就過去借住一宿,等明早天亮了再走吧!那時你們也可以看清道路,我再給你們指一條到管道的近路,你們就不會再迷路了!”

張三說:“深夜去貴府打擾,不好吧?”

“無妨!我家主人是遠近聞名的大善人,平素又熱情好客。你們去借宿,他一定不會拒絕的!”

張三感激地說:“既然如此,那我們就過去叨擾一夜吧!

那僕人說:“不必客氣!幾位跟我走吧!”

張三和李四幾人,跟在了僕人後面。

走了有三四里路,果然看到了一個小城堡。

到了門口,那僕人讓張三和李四幾人,在外面稍等一下,他先進去和主人通報一聲。

那僕人進去後,過了好一會兒才出來。他對幾人招招手說:“我家主人讓你們進來!”

張三李四皆喜不自禁。

跟著他進去,轉了幾個彎,又過了好幾道門,終於來到了一個大堂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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