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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了也簡單,是他對老孫家有恩惠,而且還不止一次。

第一次恩惠,發生在四年前的建安三年(198)。這一年,在江東的孫策,向控制東漢朝廷的曹操,隆重地表示效忠。孫策為何會有此舉動呢?答案是為了洗刷自己一家身上的政治汙點。孫策的老爸孫堅,當初因為屢建戰功,所以被東漢朝廷提拔為長沙郡太守,封烏程縣侯。後來在討伐董卓的諸侯聯軍中,他作戰最英勇,率先攻入洛陽,修復被董卓挖掘的皇帝陵墓,對東漢朝廷貢獻很大。可惜他後半生是袁術的部下,而袁術很快變為自稱皇帝的篡逆之徒,於是孫堅的身上就沾上了政治汙點。孫策打回江東創業之前,也在袁術的卵翼之下,身上同樣有政治汙點。所以孫策在江東一站住腳跟,就跟袁術一刀兩斷,改而向曹操控制的東漢朝廷效忠。這時的曹操,正面臨北方強敵袁紹的威脅,孫策來效忠當然是好事,便給孫策派發了一個超級紅包。這個紅包,《三國志》卷四十六《孫策傳》中有記載:“曹公表策為討逆將軍,封為吳侯。乃以弟女配策小弟匡,又為子彰取賁女,又命揚州刺史嚴象舉權茂才。”這個大紅包,裡面有四份兒小紅包,內容如下:

給孫策本人的,是討逆將軍的官職,再加吳縣侯的封爵;

給孫策最小的四弟孫匡一個媳婦兒,媳婦兒是曹操的侄女,他老弟的女兒;

給孫策堂兄孫賁的女兒一個夫君,夫君是曹操的兒子曹彰;

此處要插一句,上面兩樁婚事的輩分有點亂:孫策弟弟孫匡,娶了曹操的侄女,曹操不就高了孫策一輩嗎?曹操的兒子曹彰,又娶了孫策堂兄的女兒,曹操與孫策又變成同輩了。為什麼輩分有點亂?玄機在於,這是兩樁政治婚姻,曹操把自己的侄女,一個大活人嫁到江東,你江東不也得送一個大閨女來,做我的兒媳婦嗎?這其實是相互把對方的閨女作為人質,從而達到對等。既要對等,又要是年齡適合婚嫁的姑娘,再要做到輩分相當,那就太困難,只好不考慮那麼多了。

最後的小紅包,給孫策二弟孫權一個榮譽稱號,即揚州刺史舉薦的茂才。茂才是東漢人才舉薦兩種主要科目中的一種,原名秀才,為避光武帝劉秀的名諱而改的稱呼。由每州的長官刺史,每年舉薦一人,號稱以才能優秀為標準。東漢全國十三州,每年的茂才,只有寥寥十三名,名額少,很難得,所以茂才名號被視為難得的殊榮。比如後來的陸遜,已經擔任鎮西將軍的高階軍職,孫權為了優待他,仍然下指示,要陸遜家鄉所在的揚州,舉薦他為茂才。

對孫策而言,紅包的真正價值還不在賞賜上,而在以下兩點:首先在個人名譽上,朝廷為自己,也為死去的老爸孫堅,洗刷了過去在逆賊袁術手下效力的歷史汙點。其次在實際利益上,朝廷對自己割據江東,做出了正式承認。但是,事情總有兩面性。曹操讓你修成正果,成為朝廷命官,你就要聽從他指揮,如果不聽,就是違抗朝廷,就有堂堂正正的理由收拾你。因此,奉送紅包,就為日後收拾你埋下了伏筆,曹操的紅包不是那麼好拿的。

第二次恩惠,是在兩年前的建安五年(200)四月,孫策死的時候。那時的曹操,曾經起過趁機突襲江東的念頭。《三國志》卷五十三《張紘傳》記載,當時擔任侍御史的張紘勸告曹操說:“乘人之喪,既非古義;若其不克,成仇棄好,不如因而厚之。曹公從其言,即表權為討虜將軍,領會稽太守。”張紘認為趁別人辦喪事發動偷襲,不合古人的道義,萬一不成功,反而變成仇敵,還不如藉此機會給以厚待;於是曹操任命孫權為討虜將軍,兼任江東的會稽郡太守。其實,真正使曹操打消念頭的,還是眼前強大的袁紹敵對勢力還沒有徹底清除,難以分身。而且他讓孫權兼任的,也只是江東幾個郡當中的一個會稽郡,暗示孫權對其他郡的佔領,他還沒有給予正式的承認和批准。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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