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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了18歲以後,就只能終身當尼姑了。”
遊客中有人問:“到你們這邊的寺廟裡參觀,其他還有什麼禁忌嗎?”
李小貓說:“除了我剛才說的,不能碰和尚的身體、不能摸別人的頭之外,還要注意的是,不能爬上佛塔和佛像,衣著不能暴露,特別不能露出肩膀和膝蓋以上的部位,進佛堂要脫鞋,不能大聲喧譁,還有就是不能用腳指向佛像,因為腳在我們緬甸人眼裡,是最不潔淨的部位。”
“豪華”旅遊中巴在凹凸不平、塵土飛揚、摩托車皮卡車冒黑煙的載人三蹦子肆意穿行的公路上顛簸二十分鐘後,到達了金鹿寺。
據說這是木姐市最引人注目的一座寺廟,由當地一位珠寶商人捐資修建。
寺廟不收門票,但李小貓要求每個人捐兩塊人民幣以上的功德錢。
虎永剛一開始覺得這是李小貓的個人行為,就故意說身上沒帶現金,能不能刷卡。
李小貓說:“我們這裡的寺廟都不接受刷卡的。確實沒有的話我借給你。”
虎永剛繼續和她開玩笑:“我等下就回國了,怎麼還你呢?”
李小貓說:“這錢是貢獻給佛祖的,我不可以幫你捐,那樣的話功德就是我的了。所以我只能說借給你,並沒有準備要你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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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永剛笑道:“如果我不還你,那功德豈不還是你的?”
寧靜白了他一眼:“這種地方,你和人家開什麼玩笑?”
說著,掏出一張10元紙幣,丟進了功德箱(其實就是一個透明的玻璃箱)。
虎永剛說:“其實我是想看看,這裡的人是不是真的有信仰,這李小貓會不會從寺廟裡吃回扣。”
寧靜說:“你以為這裡的寺廟也國內的一樣,一心為了斂財啊?我聽說現在國內那些寺廟,現在撈錢的手段越來越多了。過年過節的頭香也競價呢。一炷香居然要收幾十萬,甚至幾百萬,也不知道那些有錢人的腦子是不是進了水!”
虎永剛說:“其實頭香並不是佛教禮儀或宗教規定,只不過是寺廟為了撈錢搞出來的噱頭。真正有信仰的人,燒不燒香,心中都有佛。正所謂,酒肉穿腸過,佛祖心中留!”
寧靜說:“那些有錢人,有你想得這麼通透就好了。何必要把錢送給那些酒肉花和尚,還不如拿出來做做善事。”
虎永剛說:“有錢人都不傻!他們能有錢,智力肯定是夠用的!他們的錢也不大好騙的。
你還記得今年的正月初四,我晚上和朋友喝酒,初五早上才回來的嗎?”
寧靜說:“你不是說陪朋友去寺廟裡燒頭香的嗎?難道是幹其他什麼去了?”
虎永剛說:“我們能幹什麼?最多就是喝喝酒、打打牌,而且那天還只是摜蛋的,快到半夜子時就去寺廟了。
我那個朋友,大年初一的頭香沒有約到,就約了初五財神日這天的,花了100萬才搶到的呢。”
寧靜說:“有錢燒的!”
虎永剛說:“但我朋友一分錢也沒出!”
寧靜驚訝地說:“這怎麼可能?和尚能同意他耍賴啊?”
虎永剛笑道:“孝敬佛祖的錢怎麼能耍賴呢?那天我們到了寺廟以後,方丈親自接待。我朋友燒完頭香後,對方丈說,100萬現金挺沉的,我沒帶過了。
方丈說,我知道的。你們大老闆都是刷卡的。
說著就讓小和尚把pos機拿了過來。
我朋友說,奉獻給佛祖的事情,就不麻煩方丈再轉一道手續了,我親自來。
一邊說一邊從西服口袋裡掏出支票簿,嘴裡還繼續說,100萬算什麼?我今天要給佛祖1000萬!
接著就在方丈大喜過望的眼神裡,填下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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