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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什麼菜式?怎麼又是酒,又是紙的?能吃嗎?”

張氏抿嘴一笑:“郎君恁愛說笑,所謂麴酒羊紙,乃是以紅曲煮肉,緊卷石鎮,深入酒骨淹透,此後便切如薄紙,食用之時輔以佐料,別有一番滋味,是以為名。”(注:此非杜撰,其製法乃出自於《清異錄》。王賽時先生《唐代飲食》一書中也有摘錄。)

李曜恍然,卻又問:“何為酒骨?”

趙穎兒在一邊噗嗤一笑:“郎君今日是怎麼了?酒骨便是酒糟,這也要問麼?”

李曜乾咳一聲,心道:“怎麼這麼多古怪的說法,老子還是別問了,問得丟人現眼的……不過這大廚室也不像話,老子明明不吃肚腸之類的東西,這羊腸、羊肝什麼的,搞了幹嘛?存心不讓老子吃飯了不是?”

便皺眉問道:“這一品羊腸湯、爆炒羊肝……”

“郎君有所不知,這幾道郎君尋常不食之菜色,卻是大郎君與三郎君所好,說是每日必食,是以派人前來告之奴家,又名大廚室送了食材,所以才上這食譜。”

李曜這才哦了一聲,擺擺手:“既然是這樣,三兄弟都有菜可吃,那是最好,他們吃什麼,既然已經告之於你,某就懶得再操心了,便是這樣吧。”

張氏接過竹紙,點點頭,微微一禮:“好的,郎君,郎君請先安置,奴家去備辦了。”

李曜點點頭,轉過身進了房,往地下毫無形象地一坐,一邊向後仰著腦袋放鬆脖子,一邊道:“某這兩位兄長倒是會享受,到兄弟這兒吃個飯,也要先把食譜定一下,免得吃不到愛吃的菜式。嘿嘿,這日子過得可真夠悠閒,生活質量那叫一個高啊!”

趙穎兒不知道什麼叫“生活質量”,但這番話的意思自然聽得明白,只當郎君是羨慕大郎、三郎的待遇,便道:“郎君今年連立大功,這大廚室送來的食材可比以前要多了不少呢,鮮肉什麼的,也比過去要多。想來只要郎君再展大才,東家阿郎必然更加看重,日後誰敢說就不如三郎?”

李曜微微直起腦袋,道:“你當某是羨慕他們了?非也非也,某隻是覺得,男兒在世,該當自己闖一番事業,總是這般託庇父輩羽翼之下,是甚道理?今後我若創業,必要創一個李晡這等人想都不敢想的大業!”

趙穎兒吃了一驚:“郎君要分家自立門戶?這……阿郎可還健在啊!”

李曜微微一怔:“分什麼家?關某耶耶什麼事?”

趙穎兒吃吃道:“郎君方才不是說要自己開創一番事業麼?”

李曜更是驚訝了,奇道:“某是說要創業,可這跟分家有何關係?”

趙穎兒道:“既要自行創業,自然要離開父母獨成一家,郎君至今尚未成親,才是中男,便是官府也定然不準郎君離家的。再者,國朝律令,父母尚在,兄弟不得分家。郎君若要自行創業,只怕是一文錢都帶不走的,只能算作義絕離家。”

李曜不知道大唐官方的政策規定,父母在世,兒子們不得分家,但是民間實際則要按照自己的生活邏輯來做。一般平民之家自然不免有實際分家而表面不分家,也有膽大或者天高皇帝遠而徑直在父母在時就分開過日子的。法律對此也是網開一面:“若祖父母、父母處分,令子孫別籍及以子孫妄繼人後者,得徒二年,子孫不坐。但云‘別籍’,不雲‘令其異財’,令異財者明其無罪。”於是表面上同一個戶籍,實際上家計分開,就是一件並不觸犯法律的事情。

不過那些有身份的人家或者為人處事謹慎的人家,就要等到父母去世才分開過日子。只是這樣難免會引發家庭內部的財產糾紛,為此,在父母去世前就預先分家成為許多家庭特別是士大夫之家採取的一種方式。

唐初劉弘基“遺令給諸子奴婢各十五人,良田五頃”就屬於此類。開元初年,姚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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