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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子);讓皇帝李憲(睿宗長子);奉天皇帝李琮(玄宗長子);承天皇帝李倓(肅宗第三子)。而這5位追諡皇帝之中最後一個被廢毀廟祠之儀的(文宗開成四年),就是讓皇帝李憲。可見李憲在當世的地位之高,可以稱得上是5位追諡皇帝之首。
李憲一生中最閃耀的事蹟在史籍之上卻只是草草帶過。《新唐書》中對此事的過程有著這樣的記載:“睿宗將建東宮,以憲嫡長,又嘗為太子,而楚王有大功,故久不定。憲辭曰:‘儲副,天下公器,時平則先嫡,國難則先功,重社稷也。使付授非宜,海內失望,臣以死請。’因涕泣固讓。”
由上文描述中的“臣以死請”與“因涕泣固讓”不難看出,李憲避讓太子之位的意志堅決,絕不是被人脅迫,抑或是迫於形勢所作出的無奈選擇。在儲位鬥爭異常激烈的封建時代,這是極為罕見的現象。是什麼樣的考量使得李憲做出這樣的決定,而這樣的考量又來源於怎樣的現實環境呢?做出避讓儲位的決定,又會給李憲此後的生活帶來哪些結果及影響呢?
依照嫡長子繼承製“立嫡以長不以賢”的規定,李憲將成為太子一事毋庸置疑。實行嫡長子繼承製的初衷就是為了避免統治階級內部的權力爭鬥,從而穩定統治秩序。秦漢及其以後,除清代採取秘密立儲制外,大多數王朝都將嫡長子繼承製作為國家最高權力繼承過渡的基本形式。
但縱觀歷史,嫡長子繼承製在實際操作中的可行性並不大,抑或是不具備現實條件,抑或是有其它人為因素在作祟。嫡子在歷代君主總數中的比例更是很小,如秦漢兩朝皇帝中僅3人為嫡出,宋代僅3人,明代僅5人。
就中國古代而言,為爭奪最高統治權而弒父殺兄之風以南北朝與隋唐五代時期最盛。這主要是由於北方少數民族的繼承製度是依照“森林法則”弱肉強食,能者居之。而中原人則習慣於奉行出身和血統為主導的繼承方式——嫡長子繼承製。在民族大融合的背景下,兩種文化的衝突與交融便引發了較長一段時期中,繼承製度在實際操作中的搖擺,其表現是非正常化的統治階級內部的皇權過渡。
自隋開國至“讓皇帝”李憲所生活的年代,對皇位的爭奪就沒有停歇過。隋代文帝朝的太子楊勇與晉王楊廣,唐代高祖時的太子李建成與秦王李世民,太宗朝的太子李承乾與魏王李泰。其顯著特點便是嫡長子的繼承地位受到了非嫡長子的挑戰,其結果也往往是太子被廢,另立儲君。
“儲副,天下公器,時平則先嫡,國難則先功,重社稷也。”這是李憲自己對辭讓太子之位原因的官方解釋。其中這“功”由來源於對兵權的掌控。依照“君之嗣適,不可以帥師”的慣例,作為儲君的他們不能擁有兵權。最初是出於對儲君自身安全與國家安定統治的考慮。而漸漸的,對功臣將領的不信任使得兵權轉移到了非嫡長子子嗣之手。擁有強大的軍事力量的他們就有了與合法繼承的嫡長子競爭的籌碼。功高震主,聲名遠播之時,二者的矛盾也就激化了,或多或少都會產生些利益衝突。
本應依照上述定論發展的儲位之爭,在李憲與李隆基之間卻失效了。沒有兵戎相見,爭鬥結黨,而是平靜異常,兄友弟恭,甚至相互謙讓。也許是30年的世事變遷使李憲已經看慣了這一次次歷史悲劇的重演,開始了對歷史的反思。這就不能不談及李憲超脫這種歷史宿命的特殊性。
李憲不僅是嫡長子,而且還有著兩次被立為皇儲的經歷。“文明元年,立為皇太子,時年六歲。及睿宗降為皇嗣,則天冊授成器為皇孫。”雖然,就這點而言比起李隆基有很大優勢,但這兩次都是武則天定立李憲為皇儲的。例如,天授元年,武則天稱帝,改國號為周,“以皇帝為皇嗣,賜姓武氏;以皇太子為皇孫。”李旦變成了“武旦”,李成器也就變成了“武成器”。作為其祖母武則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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