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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乞賜罷黜以肅察典事”,此一句即根據官員身份的不同,開始呈現出差別。
因高務實本身已是戶部堂上官,在察典之中是有為本部填寫考語之權的,故其奏疏便稱“乞賜罷黜”是為了重察典——因為若連掌察官員之一都因自陳而受到降黜,顯然能起到重察典體制的作用。
他這裡就和此前諸位內閣輔臣的自陳不職疏有區別了,內閣輔臣其“乞賜罷黜”的理由通常會寫做“清政本”。
如昨日內閣首輔申時行在自陳中稱:“為遵例自陳乞賜罷免以清政本事”、王錫爵自陳亦是“為遵例自陳乞罷以清政本事”,張學顏、吳兌、王家屏等亦皆同此例。
之所以如此,是因為內閣乃“政本之地”,而閣員在自陳疏中,又必然提及是因為自己的不職故而乞求降黜,因此一旦真的被斥,自然便起到了“清政本”之作用。
像高務實這樣的尚書、侍郎等官,其“乞賜罷黜”的理由則是為“嚴考察”、“嚴計典”、“公考察”等。因為此類官員本身為朝廷大員,如大員被黜,自然能達到風勵小臣、以儆效尤的目的,如此則考察自嚴、計典自公。
以上是自陳疏開頭的常規模式,但若遇到因新帝登基而舉行的京察,其開頭則是“乞賜罷免以光新政事”、“以嚴新政事”等,以此凸顯因新帝登基而帶來的永珍更新之感。
接下來的數句,便是訴說上自陳疏的緣由。
因有明一朝對於京察自陳有著較為嚴格之規定,官員必須等到皇帝有關京察的聖旨下達後方可自陳,若隨意自陳,則屬冒瀆宸聽,難逃不敬之嫌。故原歷史葉向高為相時曾有謂:“吏部、都察院及臣等大僚,皆待此旨下而後敢自陳”。
所以在自報官、名和說明上疏目的後,高務實便開始交代自己進行自陳的背景。
因今年本是例行京察之年,故高務實全文引用吏部的諮文和皇帝關於舉行京察的聖旨,一是為了凸顯對皇上的尊敬,避免禮儀上的冒犯;一是為了表現自己是在接到上諭後方才自陳,並無冒昧之嫌。
若遇非京察之年,如因新帝登基而行之京察,則對自陳緣由的交代又採用另一副“模版”。如隆慶元年之京察便是因新帝登基而行,當年高拱自陳疏的開頭便是:“伏睹詔書內一款,兩京六部等衙門四品以上官俱著自陳去留,取自上裁,欽此。臣拱謹欽遵自陳者”。
自陳的第三步,是詳細介紹自己的相關資訊。因各位大員,尤其是遠在南京的大員並不為皇上所熟知,有些先朝舊臣老臣甚至未曾與皇帝謀得一面,故皇帝對各位官員的情況知之甚少。
而自陳又不像堂審那樣需要先期進行幾個月的準備,所以各位官員便只有在自陳疏中給皇帝開報自己的籍貫、登第時間及任官履歷,使皇帝對自己有初步的瞭解。但因皇帝對高務實足夠熟悉,所以他“報履歷”非常簡單,寥寥幾句就把自己稱得上傳奇的七八年仕途生涯說完了。
這也就是他了,遇到旁人撈了這麼多的功勞,那還不得大書特書一番,生怕皇帝忘記?
開報完自身履歷之後,自陳的準備工作便已做完。官員便可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及各自不同的政治訴求,進入到自陳的核心內容之中。
自陳的核心大體上圍繞“說恩遇-談職守-訴不職-論意義”的順序來展開。
這個套路高務實就不能例外了,其首先說明皇帝對自己的“高天厚地之恩,莫知所報”,繼而論及自己,“臣年僅二十有五矣,秉掌國財”;緊接著訴說自己“年少德薄,才輕歷淺,是以初任即為論劾”;而後進行自陳,講述罷黜自己的意義在於“使中外知明廷肅典章,掌罔逸罰,所為砥礪臣工當不淺鮮矣。”至此自陳的核心內容便告完結。
然而,高務實的這道自陳,卻偏偏鬧出事端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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