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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務實之所以會選擇臨時提高江南五省的門攤稅,正是因為這一稅目本就有稅率多變的“傳統”。他這麼做,只要提高的稅率比例並不是特別高,民間是不會有很大反響的。

所謂鈔關稅,則為宣德四年(公元1429年)新增商稅稅目之一。當時,朝廷在沿江和沿運河要地設徵稅關卡,對“舟船受僱裝載者,計所載料多寡、路近遠納鈔。”所徵之鈔或銀,稱鈔關稅。

設鈔關稅的目的,其實在於通行鈔法。鈔關稅初行時,只對受僱裝貨的過往船隻徵稅,稅額按船的梁頭座數和船身長度計算,這種稅於是稱“船料”或“船鈔”。船鈔稅一般不稅貨,只稅船。

之所以這次高務實會提高鈔關稅,主要是因為水運貿易相較於陸運貿易成本更低,利潤相對就較高,稍微提高一個“百三”,承受的壓力並不大。

另外還有一點小算盤,就是高務實希望透過這種小額徵收,提高明聯儲的小額銀票流通範圍和流通量,這對於紙幣的全面鋪開是有幫助的。

紙幣這種東西的信譽其實有一種“路徑依賴”,就是說你用得越多就會越習慣。後世米帝在推翻佈雷頓森林體系而石油美元體系尚未完全建立之時,美元的全球貨幣佔比也沒有大幅下跌,靠的就是此前幾十年讓人用習慣了,形成了路徑依賴。

高務實現在也是想玩這套把戲,讓人在潛移默化中習慣紙幣,等時間久了,發現這明聯儲的小額銀票幣值一貫堅挺,也就不會再考慮它的錨定物(黃金、白銀儲備)到底有多少,反正能花就行嘛。

最後就是海關稅。這個稅種最早是高拱搞出來的(本書卷一有述),一開始分為進港和出港兩類,多年後高務實在大戶部改革時將之規範化,明確定義為海關稅(前文也有述)。

由於海貿利潤極高,而且海船往往遠大於內河船隻,因此海關稅哪怕按照單筆來看,那也遠超鈔關稅。換句話說,能跑海貿的船主即便只有一艘船的家當,也一定是一地富商。

既然是富商,海貿利潤又高,加徵“百三”稅率顯然不是問題。

不過嘛,其實沉一貫之所以跳出來反對,其實還真就不是為了門攤稅和鈔關稅,他就是因為海關稅來鳴不平的。

先前那些說法不過是沉一貫不方便直言,拉墊背罷了,現在各種道理都被梁夢龍駁斥掉,他也只好把話挑明。

沉一貫稍稍沉默,終於道:“眾所周知,天下第一海商不是別人,正是南寧候本人。而天下第一海商聯盟,也正是北洋海貿同盟。可是,這次加徵海關稅卻偏偏不加北地諸省,只加江南五省,請問這卻是何道理?”

他這一問,某種程度上來說非常致命,畢竟古語有云:不患寡而患不均。憑什麼我江南五省要加徵海關稅,你江北諸省就可以逍遙法外一毛不拔,還有沒有王法了?

甚至,沉一貫這樣問了之後,連朱翊鈞似乎都覺得有些不對,微微蹙眉朝梁夢龍望去。

好在梁夢龍在這件事上是得到過高務實面授機宜的,因此表現得很鎮定,微微一笑道:“江北諸省,或者說北洋海貿同盟,其貿易地被限定於東洋,而東洋眼下正是戰區,貿易原本就大幅萎縮,豈有此時加徵的道理?

而江南五省海商則不然,雖然也跑東洋線路,但大頭始終在南洋片區,南洋才是其利潤的主要來源。即便朝鮮、倭國都在戰爭之中,也不影響江南五省的南洋貿易,權衡之下,自然是可以加徵的。”

這裡要補充一下,北洋海貿同盟出兵呂宋之後,後世菲律賓群島片區的貿易也被高務實劃給北洋海貿同盟。但是,呂宋在大明的習慣認知之中不屬於南洋而屬於東洋, 故高務實教梁夢龍的這個解釋,其實某種程度上是鑽空子了。

好在沉一貫本人並不熟悉經商的相關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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