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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8章 這丫頭飄了
聽到判決後,站在下面的羅達英頓時淚流滿面,命算是保住了。只要不死就有出來的哪天,只是到那時人這一生中最美好的時光早已消失不見,再見的只有夕陽。
宣判後,在被帶出法庭前,羅達英鄭重其事的給方軼和周穎鞠了一個躬,以示感謝。
方軼心情舒暢了許多,站在他身旁的周穎成就感瞬間爆棚,她感覺自己在方律師的帶領下拯救了生命,這才是律師應該做的事。
此時的周穎感覺自己與美麗國那個褲衩外穿的傢伙是一樣一樣的,都在拯救人命。
一週後,孫大林綁架案二審開庭審理。讓方軼沒想到的是,審判長居然就是之前主審羅達英搶劫案的那個法官。
孫大林的案子與羅達英案有些不同,方軼做罪輕辯護,認為孫大林在綁架的過程中及持續狀態中沒有造成被害人連震死亡的後果,原審法院判處孫大林死刑量刑不當。
省檢察院的態度沒有市檢察院那麼強硬,認為之前建議的量刑確實有些過重。合議庭見雙方爭議的焦點是量刑,而且均覺得一審法院量刑過重,最關鍵的是合議庭也覺得一審法院量刑不當,於是在庭審結束後,審判長當庭進行了宣判。
省高院認為,原審法院認定上訴人孫大林綁架並故意傷害被害人連震至重傷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
上訴人孫大林為勒索錢財、洩憤報復而綁架連震,並將被害人連震傷害致重傷,其行為構成綁架罪,且手段殘忍,情節惡劣,應依法嚴懲。
根據舊《刑法》的規定,犯綁架罪只有致被綁架人死亡或者殺害被綁架人的,才能判處死刑,孫大林在綁架中並未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後果,故其辯護人提出原審法院以綁架罪判處孫大林死刑不當的辯護意見成立。
據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九條的規定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判決:
一、撤銷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判決中的刑事判決部分。
二、孫大林犯綁架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周穎站在方軼身旁,再次感受到了什麼叫成就感爆棚,這兩個案子夠她在實習律師中吹上一年的了。
次日下午,黃援朝走進了方軼的辦公室。
“老方,最近小周是不是受了什麼刺激?”黃援朝道。
“沒有啊,最近她跟著我做了三個法援的刑事案子,其他的我就不知道了。怎麼啦?”方軼一頭霧水道。
“剛才她邁著六親不認的步伐,趾高氣揚的從幾個實習律師面前走過,那幾個實習律師一臉羨慕的看著她。我瞧她那狀態有點不對勁,所以過來問問你。真沒什麼事?”黃援朝遲疑的看向方軼。
“能有啥事啊!不過是跟著我做了三個案子,一個判死刑,兩個一審判死刑,二審改判無期。我們這陣子一直在忙案子的事,能有啥事啊?”方軼滿臉疑惑的看向黃援朝。
“哦!我明白了。小周這丫頭是飄了,跟你做了三個死刑的案子,兩個改判無期,她膨脹了!一定是這樣!”黃援朝不住的點頭,肯定以及確定自己的猜測,然後道:“這樣可不好,你得找機會敲打敲打她,要不然遲早得吃虧。”
“就為這事啊!我明白了,以後我專門找敗訴的案子,讓她跟著去開庭,保證不出一個月她就蔫了。”方軼笑呵呵道。
“別,可別這麼幹。全是敗訴的案子,會破壞她的積極性,搞不好會去找老闆辭職。跟錢文似的去考公。
小周是個好苗子,就是剛入門,經歷的少,假以時日一定能留在團隊,成為咱們的同事。”黃援朝心疼道。
“哎,伱們師徒真是難搞,這也不行,那也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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