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映紅梅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545章 非法拘禁轉化為故意殺人,律師本色,雪映紅梅,全免費小說),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這兩種情形都有重傷或者死亡的結果,但是後一種強調的是使用暴力,而且重傷、死亡的結果是由暴力行為直接造成的,即暴力行為與重傷、死亡結果之間存在著刑法上的因果關係。
如果在非法拘禁中,行為人沒有使用暴力行為而致人傷殘、死亡的,或者雖然實施了一定的暴力行為,但該暴力行為與被害人傷殘、死亡的結果不存在刑法上的因果關係,就不是‘使用暴力致人傷殘、死亡”,而是非法拘禁‘致人重傷、死亡”。這種情況,在罪名認定上,就只能定非法拘禁罪,而不能轉化為故意傷害罪或故意殺人罪。
本案中,李希斌三人為將被害人趙東田順利押到目的地,多次強行給被害人注射‘冬眠靈’致其昏睡。雖然注射‘冬眠靈’致人昏睡,不能反抗的方法,具有一定的‘暴力’性質,但又不同於毆打、捆綁等典型的暴力形式。
根據案卷中的專家鑑定結論,李希斌三人給被害人注射的冬眠靈並不足以致被害人死亡,被害人的死亡是各種綜合因素作用的結果,其中包括藥物反應、被害人水鹽電解質的紊亂、低血糖、菜窖缺氧等因素。
換句話說,即便李希斌三人強行給被害人注射‘冬眠靈’的行為屬於‘暴力行為’,也沒有證據能夠證明被害人是因‘使用暴力致人死亡’。所以我覺得本案應認定為非法拘禁罪。”宋律師道。
“嗯,我同意宋律師的意見。
本案被告人李希斌等三人強行給被害人趙東田注射‘冬眠靈’,其目的是為了討回合法債務,並不是以剝奪被害人趙東田的生命為目的,也無故意或者放任被害人死亡的心態。
但在被害人趙東田被非法拘禁期間,李希斌三人多次給被害人強行注射‘冬眠靈’,儘管三人無醫學專業知識,但作為正常人,從生活常識考慮,也應當意識到自己的行為可能會影響被害人趙東田的身體健康。
我覺得李希斌三人為了討回合法債務,避免被害人反抗,強行使用‘冬眠靈’,忽略了可能發生的潛在危害,最終造成了被害人趙東田的死亡。其行為符合“過失致人死亡”的特徵。
所以我認為,本案應為非法拘禁罪,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規定,李希斌三人可能會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方軼道。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