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映紅梅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556章 奇葩案子,律師本色,雪映紅梅,全免費小說),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第510章 奇葩案子
開庭前最後一次會見時,方軼曾向吳珊珊說過,這個案子他會盡量為她爭取拘役,但是有可能法院會判她有期徒刑,讓她心裡有個準備,現在法院判了她六個月的拘役,目前吳珊珊已經被羈押了三個來月,再在看守所羈押兩個多月就可以回家了,也算是達到了預期。
旁聽席上的吳國棟對這個判決結果還算滿意,他知道自己女兒犯了法,想不被判刑是不可能的,好在不久之後女兒就可以出來了。他的心裡踏實了不少。
宣判後,方軼又去看守所會見了吳珊珊,她表示接受判決,不想再折騰了。幾日後,刑事判決書發了下來,此後檢察機關未提抗訴,判決發生法律效力。當然這都是後話。
從法院回來後,周穎將整理好的案卷搬進了方軼的辦公室,然後皺著眉頭問道:“方律師,我向您請教個法律問題。”
她進門時,方軼正在端著茶杯喝茶,放下茶杯後,他微笑道:“你說。”
“侮辱罪不是告訴的才處理嗎?沒有被害人的告訴,不應該處理。庭審中咱們沒提,公訴人和法官也沒說這事。為啥法院就判了?”周穎不解的問道。
“來,你把《刑法》第第二百四十六條第二款看一下。”說著方軼將一本已經被他翻爛了的《刑法》扔給了周穎。
周穎接過來後,開始翻閱。
“你說的沒錯,侮辱罪屬於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案件,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也可以由檢察機關提起公訴。法條裡有個‘但書’條款,伱沒注意吧?
吳珊珊的案子情節已經達到了嚴重的程度(否則方軼也不會認為她構成侮辱罪),檢察院就被告人的侮辱犯罪事實提起公訴,只是其指控的罪名不妥而已,因此,法院直接以侮辱罪改判並不違反《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方軼微笑道。
“哦,明白了。當初考試時我只是記下了告訴才處理的幾個罪名,並未仔細看法條,現在看來每一條都有說道,不像想象的那麼簡單。”周穎看過法條後,嘆息道。
“飯得一口一口的吃,案子得一個一個的辦,羅馬不是一天建成的,本事不是一天就能學會的,胖子也不是一天就能吃成的。”方軼笑道。
“嗯,您說的對,我爭取早日吃成胖子……不對,早日學有所成。”周穎眼中閃著金光道。
正在兩人說話之際,方軼的手機響了,是久未見面的於滿堂打來的。
“兄弟,啥時候有空過來坐坐啊!”電話剛一接通,話筒中便傳出了於滿堂那半死不拉活的聲音。
“於總,咋啦?您這聲音聽著有點不對啊!”方軼疑惑的問道。
周穎見方軼接聽電話,向方軼做了個離開的手勢,轉身走出了辦公室。
“別提了!來了你就知道了。正好有個小案子給你。”於滿堂道。
“好,明天一早我過去找您。”方軼看了眼手錶,已經快下班了,這點過去不合適。
“好,明天見。”於滿堂說完後結束通話了電話。
方軼拎著公文包走出辦公室的時候,恰好看到了剛從外面回來的王德友。
“老王,這滿頭大汗的,又去開庭了?”方軼問道。
“別提了,一個簡單的刑事案子,是去年的時候錢文律師接的,她辭職了,後來團隊把這案子轉給我了。
別看這案子簡單,前前後後的折騰了兩年,今天終於結案了。”王德友將公文包放在一旁的椅子上,掏出手絹擦著臉上的汗說道。
“吃飯了沒?反正我也是一個人,走,咱們去喝一杯,邊吃邊聊。”方軼微笑道。
“好,我收拾下,今天跑了一天,給我熱壞了。”王德友邊說,邊提著包去了工位。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