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趟檢察院,張文的案子已經被移送去檢察院有幾天了。他父親給我打電話,要繼續委託。”方軼道。
“什麼時候籤委託手續?我去準備下。”周穎道。
“明天週六,早上十點張鳳才會過來,簽署審查起訴階段的委託手續,律師費一萬五千元。把手續都準備好,你就不用過來了。”方軼道。
方軼想的明白,人家又不是自己的助理,該休息得讓人家休息,沒必要搞的天怒人怨的。
“好,謝謝方律師。我一會準備好後,給您拿過來。”周穎微笑道。
幾日後,張鳳才再次來到萬華聯合律師事務所,這次是方軼打電話讓他過來的,主要是對案情進行分析說明,並溝通審判階段的委託事宜。
“方律師,您剛才說了那麼多,我理解核心意思就是,我兒子張文不構成非法經營同類營業罪,是這樣吧?”張鳳才眼神閃動著喜悅的光,看向方軼。
“對,我個人認為張文不構成犯罪。之前我們也與負責您兒子案子的檢察員溝透過,昨天檢察院已經把張文的案子移送法院了,您得提前做好準備……”方軼道。
他的意思很明確,檢察院認為構成犯罪,我們認為不構成犯罪,你兒子張文的案子已經被移送法院了,您要不要委託?如果委託就談下律師費的事。
俗話說人老精,馬老滑,兔子老了鷹難拿。張鳳才在社會上混了這麼多年,方軼的潛臺詞他非常清楚。
“嗯,如果我請您為我兒子辯護,不知道律師費怎麼收?”張鳳才猶豫了下問道。
“審判階段律師需要花費更多的精力,所以費用也會高一些,律師費要五萬元。”方軼道。
張鳳才心中鬆了一口氣,在方軼報價之前,他覺得這麼大的律所,對面的律師又是合夥人,律師費肯定少不了,沒想到方軼報了五萬元,這個價格在他的接受範圍之內。所以他稍一猶豫便同意了。
人的自由是無價的,但是刑事案件的辯護在當事人和律師心中卻是有價的,律師費就是雙方達成一致的結果。
方軼之所以報五萬元律師費,一是因為他覺得案子比較簡單,不是太複雜;二是有李書明這層關係在,他多少要給些面子,在社會上混總要講究些。
辦完委託手續,交過律師費後,方軼送走了張鳳才。接下來便是等待法院的開庭通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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