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映紅梅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504章 故意毀壞財物罪,律師本色,雪映紅梅,全免費小說),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雙方你來我往的商量了一個多星期,最後盧光火了,他指使手下人對體育館設施進行拆除,但是遭到了田有良的反抗。後來盧光的手下人將田有良的賓士車給砸了。

經鑑定,田有良的賓士車損失為九萬八千元。案發後,盧光接到了公安部門的電話通知,去了便交代了全部情況。

砸車那小子是個愣頭青,叫盧林,跟盧光一起光屁股長大的,是盧家的親戚。盧林一直在公司作保安隊副隊長,案發後人都散了。警察來了以後盧林被人叫去了現場,後來被現場的警察口頭傳喚回派出所配合調查後,直接關了起來。

此後,公安機關以故意毀壞財物罪,將盧光二人的案子移送檢察院,現在盧光二人處於取保候審狀態。

“方律師,我弟弟盧光沒有參與砸車,能構成犯罪嗎?”盧萍不解道。

“如果他只是指使手下人去拆除體育館的設施,沒有讓他們砸車,這事還真與您弟弟沒什麼關係,您有沒有問過,盧林砸車是不是盧光授意的?”方軼道。

“這……我弟弟倒是說過,當時對方不讓拆體育館的設施,雙方對峙,盧林給我弟弟打電話,請示怎麼辦,要不要動手。

我弟弟怕搞出人命來,不好收場,就讓他砸車嚇唬下對方。結果盧林就把田有良的賓士車砸了。”盧萍道。

“嗯,這就是了。車雖然不是你弟弟砸的,但是他指使盧林乾的,兩人屬於共犯。

而且您弟弟盧光在共犯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盧林起次要、輔助作用,系從犯。所以公安機關指控他犯故意毀壞財物罪沒有什麼問題。”方軼道。

“方律師,盧林只是砸了幾塊玻璃,把賓士車外殼敲了幾下,就要近十萬元,這合理嗎?能構成破壞財物罪嗎?”盧萍問道。

“合不合理我說了不算,要看修理費用,您也知道,車一進四S店,錢肯定少不了。而且車修理後,會有貶損價值。

另外,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一)》(公通字[2008]36號)第三十三條之規定,故意毀壞公私財物,造成五千元以上損失的,應予立案追訴。

雖然各省執行的標準可能不盡相同,但是您弟弟給對方造成近十萬的損失,肯定夠立案標準。”方軼心道:這事恐怕沒有那麼簡單,簡單敲幾下能有近十萬元的損失?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

其它小說相關閱讀More+

[空間]藥園修仙記

夢裡醉

你可是差一點成我姐夫的人

吃茶醉

重生後我成功引起男神注意

喵喵喵就是我

律師本色

雪映紅梅

社恐宅在無限副本靠顏值通關

緹特斯

反派都是炮灰的[快穿]

妖念有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