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映紅梅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400章 愛的代價,律師本色,雪映紅梅,全免費小說),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第385章 愛的代價
幾日後,沈貴林再次走進萬華聯合律師事務所的會議室,方軼今天要跟他溝通辯護方案。
“沈先生,一審時您兒子對案件事實和罪名都沒有異議,這幾天我把案子梳理了下,從現有的案卷材料看,一審法院認定的犯罪事實和罪名都沒有問題,唯一的爭議點是本案屬於搶劫罪未遂,還是既遂?
我去市檢察院溝透過案情,負責此案的檢察員認為本案是既遂,但我認為是未遂,法律上規定的不是太清楚,就看二審法院怎麼認定了。我準備為您兒子做罪輕辯護。”方軼道。
“方律師,我在公司裡就是個賣苦力的,沒多少文化,怎麼辯護對我兒子有利,您就怎麼來吧。我聽您的。”聽方軼說完,沈貴林表態道。
“好,我約了明天去看守所會見沈虎,跟他溝通辯護方案的事。下週一上午九點,沈虎的案子開庭。您要是來旁聽,記得帶上身份證。”方軼道。
沈貴林點了點頭,隨後離開了律所。
週末的時候,方軼帶著兒子方安志去北國商城買了幾件秋天和冬天穿的衣服,然後又帶著他去吃了頓西餐,晚上去輝煌泡澡,與李書明一起吃了頓飯。
雖然說窮養兒子富養女,但是兒子的見識卻不能少,方軼儘可能讓兒子小志多接觸社會,多長見識。避免讀書太多,腦子裡全是考試,讀傻了!
晚上,方軼送兒子回去的路上,方安志猶豫道:“我媽讓我從這個學期開始住校。她說我長大了,經過一個學期已經適應新學校了,該獨立了!”
“你媽是為你好,人總要學著慢慢長大,不能總在爸爸媽媽的身邊。記得跟同學搞好關係。你正在長身體的時候,一定要吃好,飯錢要是不夠給我打電話,。”方軼手握駕駛盤,看了兒子一眼,微笑道。
此時,車內的收音機傳出了李宗盛的一首老歌:
還記得年少時的夢嗎,像朵永遠不凋零的花,陪我經過那風吹雨打,看世事無常,看滄桑變化……,走吧,走吧,人總要學著自己長大,走吧,走吧,人生難免經歷苦痛掙扎,走吧,走吧,為自己的心找一個家,也曾傷心流淚,也曾黯然心碎,這是愛的代價……
是呀!兒子長大了,該獨立了!再捨不得,再黯然心碎,也得放手……這就是愛的代價。
方軼心中突然有些酸楚,時間過得太快了,轉眼已到中年!
車停在樓下,方安志下車,在樓門口回身向方軼揮了揮手,然後上樓去了。樓上,臥室窗簾後站著的曹曉慧,看著方安志從車上下來,她心中突然一痛,如果她不來市裡,如果她不貪圖錢財,也許就不會陷入泥潭,更不會如此焦慮。
生活彷彿跟她開了一個玩笑,以前的曹曉慧最羨慕錦衣玉食,名牌滿身,揮金似土的生活,但是現在的她卻想過平平淡淡的生活。
因為在她的頭上正懸著一把達摩克斯之劍,不知何時就會落下,現在的她正承受著無窮無盡的煎熬!為了減少對兒子的影響,她只能如此。
她的心中充滿了痛苦、悔恨,但是又無可奈何!
方軼回到住處,點燃一根紅梅對窗而坐,望著窗外的明月,心中暗道:為什麼偏偏是這個時候?不對呀,以曹曉慧的性格,怎麼會讓兒子去住校呢。如果她真想讓兒子去住校,又為什麼在學校附近買房?這不是自相矛盾嗎?難道……
週一早上,中院第二十一法庭,沈虎的案子二審開庭。
……
“請上訴人沈虎的辯護律師發表上訴理由。”審判長道。
“辯護人認為,上訴人沈虎盜竊他人財物,並抗拒抓捕當場使用暴力,其行為已構成搶劫罪,原審法院對其犯罪的定性節並無不當,但未認定本案的搶劫罪系未遂。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