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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巧了,原告的代理律師居然是張大腦袋。
雖然之前方軼沒見過真人,但是被投訴後,他從律協的網站上檢視過張大腦袋的資料自然見過照片,現實中的張大腦袋雖然不如照片上精神,而且顯老,但還是被方軼一眼認出來。
方軼看著張大腦袋那張大餅子臉,和一雙無神的大眼泡子,氣不打一處來,真想過去踹他兩腳。
但是轉念又一想現在是在法庭上,雖然未開庭,但是也不好動手動腳,再說了自己的事已經了了,趙翠霞去律協投訴他不盡職,估計夠他喝一壺的,穿新鞋豈能踩狗屎。
張大腦袋雖然沒怎麼見過方軼,但是他經常去村裡提供法律服務,對於雞窩裡飛出的金鳳凰,方軼的大名他是聽說過的。
後來吳小清找張大腦袋“幫忙”,張大腦袋見錢眼開,答應了吳小清,出於好奇他也在網上檢視過方軼的資料。所以今天方軼一進法庭,他也認出了方軼。
見方軼盯著他看,雙眼中火苗噌噌的往上竄,立刻扭過臉去,裝作滿不在乎的樣子,心裡卻一個勁兒的發虛。
張大腦袋與方軼對庭完全是出於巧合。
張大腦袋的陣地在農村,所以附近的幾個村子發生點什麼事,他都一清二楚,比一般的律師訊息要靈通,再加上他能忽悠,又是本地人,大家對他的信任度自然要高於其他律師。
當然這僅僅是對於家長裡短的小案子和一些比較簡單的案子而言,如果真趕上覆雜的大案子,要花大價錢請律師,村裡人更願意往市裡走或者去京城請律師,對他信不過。
有鑑於此,張大腦袋的日子一直過得不溫不火的,一年忙到頭案子看著是沒少接,但是真正賺到的錢卻不多,有時候還會被投訴。這也是他為什麼被吳小清一忽悠,再加上一摞人民幣,就願意為顧清平做事的主要原因。
看著市裡的律師大把的賺人民幣,而自己四十多奔五十的人了,還在為村裡雞毛蒜皮點事的小案子奔波勞碌,賺那一點可憐的律師費,他真的厭煩了,也累了。他想賺點快錢,省力氣的錢,所以就把良心和道義放兩旁,把“利”字擺中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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