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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7章 一房二賣
“不是我沒有公平和正義之心,我只是一個小律師,沒有犧牲我一個幸福千萬家的決心,我只是想辦案賺錢,喝著小酒唱著歌,把日子過好,只要是良心上過得去就可以了。如果,我是說如果,有可能的話,我會向著正義的方向努力。
所以在做律師之初我就給自己定下了紅線,涉政的案子多少錢也不能辦,因為咱玩不起。涉黑的案子,給多少錢我也不辦,因為我扛不住。”
說完,方軼將煙屁扔到了菸灰缸內,說道:“老王,你刑事案子辦的少,我只是想給你提個醒。現實很殘酷,辦刑事案子不像辦民事案子,要小心!”
王德友徹底沉默了!
鄒強合同詐騙案的二審,開庭了。
方軼坐在辯護席上聽著法官宣讀第一審判決書。對面的公訴人是兩位女檢察員,板著臉,冷若冰霜。
上訴人席上坐著的鄒強,剃著寸頭,穿著看守所的馬甲,別看被羈押了三個多月,但是精神挺好,依然鬥志昂揚,除了顯得清瘦些外,一切如常。
方軼之前去會見過他,覺得他頭腦清晰,思路敏捷,溝通起來毫不費力。
“下面由上訴人鄒強宣讀上訴狀或陳述上訴理由。”審判長面無表情道。
“我認為我的行為根本夠不上合同詐騙罪,我沒有詐騙的故意,房子就擺在那裡,是實實在在的存在的,不過是一房二賣而已,我可以退還購房者的購房款,這屬於民事糾紛……”鄒強道。
“請辯護律師發表上訴理由。”審判長接著道。
“辯護人認為一審法院認定鄒強犯合同詐騙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上訴人鄒強沒有非法佔有的目的,公司所得購房款全部用於日常經營,並未被鄒強非法佔有或者揮霍。請法院依法改判。”方軼道。
“上訴人鄒強,你對一審判決書認定的事實及罪名有無異議?”審判長道。
“有異議,一審判決書中並未列明購房款的去向,只是認定員工在我的授意下一房二賣構成合同詐騙,我認為這是事實不清。另外,我認為我不構成合同詐騙罪。我沒有佔有並使用購房款。購房款一直在公司的賬上。”鄒強道。
“檢察員就一審判決書認定的事實對上訴人進行發問。”審判長道。
“鄒強,伱在指使公司員工出售房產時,當時是否已經知道所出售的房產已經簽署了房產買賣合同,已經賣給第三方了?”檢察員冷冷的問道。
“知道。”鄒強道:“當時公司經營上出現了困難,資金有些短缺,是我讓他們一房二賣的。”
“一房二賣後,公司是否有能力交房?你們有沒有其餘房源提供給購房者?”檢察員問道。
“沒有。我當時是想……”鄒強剛想辯解立刻被檢察員打斷了:“鄒強,我們問你什麼,你就答什麼,不問的不要說明白嗎?”
“出售房產後,你為什麼轉讓樓盤的全部股權給第三方?”檢察員根本不給鄒強反應的時間,接著問道。
“這屬於經營上的問題,我不想後續再投入資金了,所以將專案公司的股權全部轉讓給了朋友。”鄒強道。
“審判長,我們問完了!”檢察員道。
“下面由上訴人鄒強的辯護人發問。”審判長道。
“鄒強,一房二賣所得的購房款都用到了什麼地方?”方軼問道。
“購房款都用到支付公司訴訟費、房租、職工工資、償還債務上了。公司有賬可查。一審時公司也提供了相關財務資料。”鄒強道。
“你指使員工進行一房二賣的目的是什麼?”方軼問道。
“當時公司經營上出了點問題,急需資金,為了應急我才出此下策。”鄒強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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