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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名不認可。公安部門已經認定那車是我家的合法財產,豐田車已經歸還我了。我的行為不是盜竊。”劉巧玲理直氣壯道。
啥?不認賬!當初問你的時候可不是這麼說的,兩名檢察員一頭黑線的看著被告人劉巧玲,大姐,你知不知道這樣做會給我們增加多少工作量,你是嫌刑期短是吧,早說啊!我們給你改成十年有期徒刑怎麼樣!
本以為是走個程式,然後順利結案回去吃個火鍋唱個歌開始下一個案子,結果庭審一開始就遇到了問題,兩位檢察員心裡舒服才怪。
男法官表情如常,可能是經的多見的廣,已經習慣了:“公訴人可以就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訊問被告人。”
“被告人劉巧玲,現在我們對你進行詢問,你要如實回答,不得隱瞞,明白嗎?”男檢察員的語氣明顯不是很友好。友好才怪!
“明白,我一定如實回答。”劉巧玲低著頭,不敢看檢察員。她知道對方的臉色一定很難看。
“在你去公安機關後院開走豐田車的時候,你是否知道該車已經被扣押,屬於涉案車輛?”男檢察員語氣嚴肅的問道。
“知道。但是……”劉巧玲想爭辯兩句,但是卻被檢察員無情打斷了。
“我問你什麼,你只需要回答是還是不是,知道還是不知道就行,不需要辯解。明白了嗎?”男檢察員不滿道。
他不想給劉巧玲任何自由發揮的餘地,以免事情再次脫離掌控。
“明白!”劉巧玲不想觸黴頭,急忙道。
“你開走豐田車,是否告知了公安機關,是否有相關審批手續?”男檢察員道。
“沒通知公安機關,也沒有審批手續。”劉巧玲道。
“公安部門提交的材料顯示,你是在銀行被抓的,你開車去銀行做什麼?”男檢察員問道。
“我欠銀行貸款,想拿車以物抵債。”劉巧玲道。
“我問完了!”男檢察員看向法官道。
“被告人的辯護人是否需要向被告人發問?”男法官波瀾不驚的問道。
“需要發問。”方軼道。
“下面由辯護人發問。”男法官道。
“被告人劉巧玲,你是出於什麼目的盜竊的涉案車輛?”方軼問道。
他這麼問的理由很簡單,要讓劉巧玲將剛才沒說完的話都說出來,這世界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也沒有無緣無故的盜竊,不管是劫富濟貧還是惡貫滿盈,都應該有個誘因。
“那輛豐田車是去年我家用銀行貸款買的,本來想奮鬥一年掙點錢把車貸還了,可誰知道我老公因為販d被抓了,貸款還不上,沒辦法,我就想以車抵債,把豐田車給銀行。”劉巧玲道。
“也就是說,本案被你開走的豐田車是有抵押的,對嗎?”方軼追問道。
“是的,在車管所做了抵押登記。這事公安機關都調查過。”劉巧玲道。
“現在豐田車還在公安機關嗎?”方軼問道。
“沒,公安機關已經把車返還給我了。走的正常手續。”劉巧玲道。
“那你為什麼當時不申請公安機關返還車輛?而是採取極端手段開走豐田車?”方軼問道。
“當時銀行催的緊,要起訴我,我實在沒辦法,一時心急就做了蠢事。”劉巧玲道。
“審判員,我問完了!”方軼道。
“下面由公訴人出示證據。”男法官道。
“第一份證據是一組證據,包括扣押決定書、扣押清單、情況說明、戶籍資料、無犯罪記錄證明等,證明被盜車輛屬於涉案車輛,被盜時屬於公安機關依法扣押的車輛,被告人無前科。”男檢察員道。
“被告人對證據有什麼異議?”男法官問道。
“沒有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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