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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造凌虛臺,作者正面議論興成、廢毀道,過去這裡是一片荒草田野,是霜露遮蓋的地方,是狐狸毒蛇逃竄藏身的場所;當此時,哪能知道如今會建造起一座凌虛臺?——由無臺而至有臺,“興成”也。然而事物的廢興成毀接連不斷,滄海桑田,凌虛臺又將變成荒草田野。——由臺之成而逆料其必毀,“廢毀”也。正論既罷,作者又將與知府登臺眺望到的古代宮殿遺蹟,進行開拓援證,即景演說,指出,東面秦穆公的祈年宮與橐泉宮,南面漢武帝的長楊宮和五柞宮,北面隋朝的仁壽宮亦即由唐改名的九成宮,它們當年的興盛:規模之宏偉,形式之奇美,建築之堅固不可動搖,難道只是強過凌虛臺百倍嗎?可謂“興成”矣!然而幾代之後,卻早已變成種植禾黍的田地與荊棘叢生的荒野了,想要尋找出它們依稀相似的痕跡,便連一塊破瓦、斷牆也不存在了,完全“廢毀”了。以例項補證了興成、廢毀。帝王宮殿尚且如此,又“而況於此臺歟”?筆鋒一轉,將宕出之筆依舊兜回到臺上。“夫臺猶不足恃以長久,而況於人事之得喪”,再一折,自然而毫無痕跡地轉入人事的議論。作者認為,人事之得失(諸如黜陟、榮辱、離合、存亡等等),忽往而忽來,無一定之狀,無一定之理。由此,有些人想依靠建築樓臺炫耀於世,並以之滿足,那就錯了。議論於此一抑後,馬上又一揚:“蓋世有足恃者,而不在乎臺之存亡也!”然則“足恃者”究竟指什麼,作者引而不發,卻以“既已言於公,退而為之記”兩句一帶,結束了全文。這就頗費讀者思索了。其實,體味他這通“廢興成毀”的議論,所謂足恃者正隱在不足恃者的後面:從時間久長的“物”,到反覆蒼黃的“人事”,一切都會變成歷史陳跡,一切都如過眼雲煙,亦即一切都是“虛”的——把這些不足恃者都淘盡,便水落石出了:唯有道德、功業、文章(儒家所謂“立德”、“立功”、“立言”),才能歷久不廢,經久不朽——此方是“奮厲有當世志”(《東坡先生墓誌銘》)的作者心目中的“足恃者”,也是其在另文《墨妙亭記》中所明確指出的:“凡有物必歸於盡,而恃形以為固者,尤不可長。雖金石之堅,俄而變壞。至於功名文章,其傳世垂後,猶為差久。”“足恃者”的思想,正是本文的精魂。

然而,本文中論及人事得喪幾句,自明代始,卻引起了一場前文提及的諷與不諷的公案:有人認為文章有譏刺陳希亮之意,有人卻以為否。“譏刺”說者道:“《喜雨亭記》,全是贊太守;《凌虛臺記》,全是譏太守”(《三蘇文範》卷十四引楊慎語);“太難為太守矣,一篇罵太守文字”(同上引李贄語);“蘇公往往有此一段曠達處,卻於陳太守少迴護”(茅坤《宋大家蘇文忠公文抄》卷二十五),等等,不一而足。而持異議者則說:“蓋其胸中實有曠觀達識,故以至理出為高文。若認作一篇譏太守文字,恐非當日作記本旨”(《古文觀止》卷十一);“登高感慨,寫出傑士風氣,卓老(即李贄,下文李卓吾同)謂罵,非也”(《蘇長公合作》卷二引陳元植語);“李卓吾謂是一篇罵太守文字。然宋朝無不識字之太守,豈有罵而不知,知而複用乎?”(林雲銘《古文析義》卷十五)陣勢大致相當。宋人邵博《邵氏聞見後錄》卷十五有段記載說:“陳希亮,字公弼,天資剛正人也,嘉佑中知鳳翔府。東坡初擢制科,籤書判官事,吏呼蘇賢良。公弼怒曰:‘府判官,何賢良也。’杖其吏不顧,或謁入不得見。……東坡作府齋醮禱祈諸小文,公弼必塗墨改定,數往反。至為公弼作《凌虛臺記》……公弼覽之笑曰:‘吾視蘇明允(軾父)猶子也,某猶孫子也。平日故不以辭色假之者,以其年少暴得大名,懼夫滿而不勝也。乃不吾樂邪?’不易一字,亟命刻之石。”若邵說可信,則本文顯然不含譏刺太守之意,否則,對蘇軾要求如此嚴格的陳公弼,豈能“不易一字”?此其一。其次,如前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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