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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代就能寫出反思格言警句的,說明她不是不深刻,而是早就深刻過了,現在是成熟之後的單純,喧囂之後的平靜,絢爛之後的簡潔。你瞧不起她寫的東西,那你寫一個出來我看看……”
我爸申辯說:“我沒有瞧不起她寫的東西,我也沒有說我寫得比她高明,我只是說她可以寫得比這更好……”
於是我把殺手鐧拿出來對付他:“你愛我,就請給我自由,包括我瞎寫亂寫、不寫到你希望的那麼好的自由。”
我老爸一看連“愛”和“自由”都扯出來了,還以為是裴多菲大人駕到,馬上著了慌:“我哪裡有限制你的自由?我一向就是最看重你的自由的,難道你不知道爸爸是最愛你的?”然後心有不甘地說,“你就是在你爹媽面前狠,等你的兒子來治你!”
我不知道我有沒有像我媽吹噓的那樣“深刻”過,但我知道我的確有過一個“為賦新詩強說愁”的階段(誰沒有過呢?只看長短遲早而已),那時候經常發點“生活啊,生活”,“人性啊,人性”之類的感慨,經常有種“孤獨啊,孤獨”“寂寞啊,寂寞”的感覺,想到每個人都象互不相連的孤島,漂浮於生命的海洋之上,就有感天地之幽幽,獨蒼然淚下的衝動。
那時候總在心裡抱怨父母親人都不理解我,同學朋友就更不用說了。那時候最愛的就是那些傷感的東西,光是一個的題目就可以引動我的無限感慨。歌曲是非悲哀的不唱,電影是非愁慘的不看,完全稱得上“三屜饅頭”(sentimental)。
忘了是跟這愁愁慘慘的年代同時,還是之前或者之後,反正有段時間我非常憤世嫉俗,總愛指點江山,激揚文字,大腦裡全都是光榮與夢鄉,志向非常高遠,生要被人熱愛,死要被人懷念,絕不虛度任何一天,要在這個世界上留下我的狗腳跡。
於是我一個小不點,煞有介事地在那裡深刻著我的深刻,想發現幾條前人沒發現過的真理,洞悉人生的大秘密,成為一個哲人。那時我對一些人們習以為常的格言警句進行了一番深刻的反思,寫了一些標新立異的小文章,思想之深刻,角度之刁鑽,語言之老辣,連我父親都不得不叫好。於是他把我寫的那些小東西彙編起來,找人出版了,送給親戚朋友人手一冊。凡是不知道作者真實姓名的人,都以為作者是個老傢伙;凡是知道作者真實姓名的人,都認為那是我爸爸捉筆代刀的。
我出國的時候還帶了幾本過來,但後來搬家的時候都搞丟了。後來黃顏去我父母那邊過聖誕的時候拿了幾本,他來美國時帶了過來。我們兩個人躺在床上看我小時候的“傑作”,想象黃米正夾著一個尿片子,在那裡用第三隻眼看世界,結果把肚子都笑疼了。
一般人從“為賦新詩強說愁”的階段過度到“天涼好個秋”的階段,是因為“如今識得愁滋味”了。但如果說我現在不再為賦新詩強說愁了,那肯定有黃顏的功勞。在生活中,我是由經驗派變來的體驗派,而他是天生的體驗派,從小就沒有崇高志向,沒有遠大目標,只把生活當成一種體驗,只想“看看自己想看的書,做做自己想做的事,去去自己想去的地方”,不問“人為什麼活著”,也不問“我為什麼活著”,生下來了,就活下去,僅此而已。
成了體驗派,我就不指望成為一個大作家、寫出傳世的作品來了,因為大作家都是經驗派,哲人,擁有的是大視野,懷揣的是大胸襟,描寫的是改變人類歷史程序的英雄,是放之四海而皆準的真理,是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的唯一,是人人心中有、個個筆下無的共識。即便是寫小人物的故事,也要從這個故事當中展示出人類靈魂深層的東西,有振聾發聵之效力。
而我則比較滿足於個人的東西,表層的東西,寫的全都是個案,不代表所有人類;重點是情節,不深挖靈魂。我寫這些故事的原因很簡單:有人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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