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無風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233節,東唐再續,雲無風,全免費小說),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憲宗削平方鎮之亂提供了條件。隋唐時期,江南經濟發展很快,安史之亂時,江南地區沒有直接遭受大的戰禍,兩稅法的推行,又促進了江南經濟的發展。所以兩稅法施行以後,唐朝的財政收入幾乎全部落在江南八道144萬戶的人民身上。
僅就水利來說,如李皋為荊南節度使時,修塞漢代廢壞的古堤,“廣良四五千頃,畝收一錘”;孟簡為常州刺史時,“開漕古孟瀆,長四十里,德沃壤四千餘頃”。又如於頔為湖州刺史時,境內有西湖,“溉田三千頃,久湮廢,頔命設堤以復之,歲獲秔稻蒲魚之利,人賴以濟”;淮南節度使李吉甫,“於高郵縣築堤為塘,溉田數千頃”;江西觀察使韋丹,築堤捍長江水,“凡為陂塘五百九十八所,溉田萬二千頃”。這些水利工程促進了江南農業生產的發展。當時,江淮一帶經濟也得到了迅速發展。如江淮一帶是:“淮海奧區,一方都會,兼水陸漕輓之利,有澤漁山伐之饒,俗具五方,地綿千里”;浙西的湖州,出產“貢橘柚纖縞茶、紵”等物,“舟車所會,物土所產,雄於楚越,雖臨淄之富不若也”;潤州也是繁富之地,“大江具區惟潤州,其藪曰練湖,幅員四十里,菰蒲蓤芡之多,龜魚鱉蜃之生,厭飫江淮,膏潤數州”;浙東地方是“機杼耕稼,提封七州,其間繭稅魚鹽,衣食半天下”。
正是由於當時江南經濟的繁榮,才能負擔起唐王朝沉重的賦稅任務。兩稅法施行後,在莊園經濟發達的基礎上,手工業和商業又有了進一步的發展。尤其商品交換,表現得更加活躍,這是因為莊園經濟的分工,經濟作物增多,手工業生產擴大,促進了商業的繁榮。唐朝中、後期,農業、手工業和商業在以前發展的基礎上繼續發展。唐朝的封建政權,正是依靠江南地區的殷富財力得以勉強維持。
從社會生活方面分析。以兩稅法為主體的賦稅制度變革,對唐代農民家庭和農村生活也產生了重要影響。在新的賦稅制度下,農民的家庭結構、經營模式和生活方式都發生了很大變化,商品性農業和農產品商品化迅速發展,商品交換的場地也開始向城市轉化。這些變化對唐代農村生活、城市經濟以及國家稅收結構等都具有劃時代的意義。
兩稅法對農村戶口和農民家庭結構的影響。兩稅法對唐代戶口增長起著積極的作用。首先,由於農民安心生產和生活,有利於人口恢復和增長,大量脫籍戶重新入籍也使政府控制的戶口迅速增加。其次,兩稅法以貨幣為主要徵稅方式,改變了租庸調下的僵化體制,農民家庭經營方式逐步多樣化,對其家庭人口結構的變化起了促進作用,唐後期聯合家庭明顯多於前期,這與農民經營方式的改變有很大的關係。第二、兩稅法對農村經濟生活的影響。兩稅法改變了租庸調固定的收稅模式,“凡百役之費,一錢之斂”,貨幣成為稅收的主要方式。政府徵發徭役也以僱為主,對農民的人身控制放鬆了。正如陸贄所說:“變徵役以招僱之目,換科配以和市之名”。
同時,唐後期一些統治者也認識到商業和手工業在經濟中的重要地位,甚至將其與農業同等看待,如德宗就認為“通商惠人,國之令典”;陸贄也雲:“商農工賈,各有所專,凡在食祿之家,不得與人爭利”。唐後期農村經濟生活中一個重要現象,就是農產品商品化和商品性農業的發展。寬鬆的政策為農民從事多樣化經營提供了保障。這樣一來,農民為完成國家賦稅和養家餬口,擴大了以農業為主體的多種經營;部分失去土地的農民也棄農經商,或靠傭工出賣勞動力維持生計。農民從事多種經營,促進了唐後期商品經濟的發展。宣宗大和年間,京畿地區“百姓多端以麥造面,入城貿易”;除了糧食生產和買賣外,農民還從事商品性蔬菜和花卉的種植、甘蔗、柑橘和棉花生產。
這些在唐代的詩詞中屢見不鮮。此外,漁業在唐代後期也發展迅速。專業漁民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